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登记表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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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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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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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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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级视觉传达设计甲班(全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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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
纪
事
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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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处理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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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支书记:签章(系公章)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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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委员会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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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:签章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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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长办公会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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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长:签章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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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办公会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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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:签章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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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拟给予记过以下(含记过)处分的,由系党总支会议研究作出处分决定,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室,地点设在学工处)审核备案;
2、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,由学生所在系总支会议研究形成处分建议,办公室研究作出处分决定后,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批准;
3、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,由学生所在系党总支会议研究形成处分建议,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,报请院长办公会做出处理决定。